物品分类及重量要求
1、普通物品(简称普货)泛指单价价值小于1000元物品。
贵重物品(简称贵品)泛指单价价值小于2000元物品。
奢侈物品(简称奢侈品)是指单价价值高于2000元物品。
请务必在填报运单时选择准确的渠道,并对超过数量或重量限制的包裹选择分箱服务,以免影响您的收货时效。因不按照清关限制或因虚报导致扣关的包裹,客户自行承担所有后果且运费不予退还
品类 | 物品类别 | 说明 | 数量范围 | 重量范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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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 货品 |
食品、饮料 | 泡芙、坚果、干果、零食、咖啡、巧克力及婴儿食品 | 8 | <3KG |
保健品 | 维他命、螺旋藻、鱼油、钙片、维生素等 | 8 | <3KG | |
母婴用品(非电) | 奶瓶、奶嘴、尿片、护理产品、水杯、水壶、女士护垫等 | 6 | <4KG | |
家纺用品 | 枕头、被套、床单等家纺类 | 2 | <4KG | |
洗护用品 | 沐浴液,洗发液,护发素,香皂,洗手液等(不含面部使用的产品) | 8 | <3KG | |
玩具 | 桌面游戏,纸牌类游戏,智力玩具,玩具公仔等 | 8 | <2KG | |
服装 | 外套,大衣,羽绒服1件;外裤,内衣裤,衬衫,T恤,背心婴儿衣服8件内;眼镜,皮带,围巾,钱包1个 | 见说明 | <3KG | |
鞋/靴 | 运动鞋,高跟鞋, 凉鞋等1双;婴儿鞋、人字拖鞋2双 | 见说明 | <3KG | |
普通护肤、化妆品 | 化妆品,粉底,卸妆水,面膜,面霜,乳液,身体乳,护手霜,洗面奶等,单品6个支内;套装1个;香水,精华2瓶 | 见说明 | <2KG | |
首饰 | 项链,戒指,耳环,手环等配饰 | 2 | -- | |
包包 | (包包停止收货) | 见说明 | -- | |
小型电子产品 | 耳机、剃须刀、耳温枪、吸奶器、洗脸刷、吹风机、电动牙刷等 | 1 | -- | |
贵重 物品 |
同普货类别,单品价值小于2000元的物品 | 同普货 | 同普货 | |
奢侈 物品 |
同普货类别,单品价值高于2000元且低于5000元的物品。3KG以上走贵品渠道 | 1 | <3KG | |
不能清关物品 | 近期更新见公告说明、一线奢侈品牌、手机数码类产品、二手货品、奶粉、书籍类、易碎物、CD、卡片、唱片、安全座椅、空气净化器、扫地机、吸尘器、各种汽车、摩托车配件及其附件、厨具配件、电脑配件等以及其他海关明文规定的禁运物品;详情见禁运清单 |
2、特殊用途(西洋参、人参、药品、乐器、汽车配件、自行车配件等)或特殊尺寸(长度>1米,或者,长+宽+高>2米)或特高价值(单价>5000元)的物品,请务必在下单前咨询客服是否可以转运,未经允许私自填报此类物品造成的任何风险,由客户自行承担。
3、必得转运为客户提供合箱、分箱服务,根据海关清关要求,同类物品合箱必须严格控制数量、重量和价值,如下表,请在填报运单时注意参考。
分类 | 重量(KG) | 物品数量 | 价值(元) | 合箱品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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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货品 | <2 | 相同物品<=5 | <=2000 | 无限制 |
贵重物品及非常规货品 | <2 | 相同物品<=5 | <=2000 | 无限制 |
奢侈物品 | 单个订单最多1件且<3kg | 不可合箱 |
该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启用,以必得转运库房称重计费时间为准。